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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被别人注册了怎么办?时间:2017-12-21 根据《中国商标法》规定,我国商标权实行的是“申请在先”原则,所以商标使用再久,没有进行注册都不能受法律保护,随时有被抢注的风险,那么商标被别人注册了该怎么办? 一、第一种情况对应措施: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:"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"。 可对该抢注予以监控,商标注册中有一个异议期,可在这个阶段向商标局提起商标异议。 商标异议要点: 1)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。 2)收集材料证明您品牌的影响力。 3)证明注册人与您存在利益关系。 《商标法》第41条规定,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,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,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。 可启动商标评审程序,即向商评委申请撤销抢注商标。向商标局提出商标争议的前提:必须出示国外品牌推广时间早于该商标在国内被注册时间的证据。 比如,在该商标被抢注之前使用的写有该品牌的发票,和订货单等,以及广告宣传册等。而且该国外品牌在国内以及国际上已经享有以一定的知名度。 如果商标注册满三年,并且在三年内没有使用该商标,可向商标局提出该国内抢注商标的撤销三年不使用。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:注册满三年没有使用的商标,可以以撤销三年未使用的理由提出申请撤销,若商标注册人在指定时限内提供不出使用证据,则予以撤销。 |